作者:胡萍 信息来源: 金融时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6-23
本报记者胡萍近日,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农担联盟”)董事、安徽省担保集团副总经理、安徽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农担”)董事长叶斌受邀就安徽农业信贷担保“劝耕贷”的探索与实践作了专题报告。在农业担保的实践中,我国担保机构创新出了多种产品。“劝耕贷”业务模式、工作机制、产品设计有何特色?其在服务“三农”方面有何可借鉴与推广之处呢?
“劝耕贷”助力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
“‘劝耕贷’是安徽农担在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领域的全国首创,具有显著的政策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是实现国家财政金融政策由激励性转向功能性、覆盖性转向环节性的原始创新与集成创新的成果。”叶斌告诉记者,“劝耕贷”鼓励农耕,体现了政府导向和政策属性;提倡强基固本,传承了农耕文化的优良品质;创新担保模式,体现了金融支农的特征;夯实诚信基础,打造担保品牌价值。
在传统农村金融模式中,信贷产品单一化,抵押方式呆板化,服务理念陈旧化,无法满足“三农”企业多样化、个性化、差异化的金融需求,不仅难以形成金融“活水”浇灌“三农”企业,还给需求侧积累了库存增加、成本增加、短板增加等问题。叶斌介绍,为突破金融支农瓶颈,2016年4月,安徽农担在国家农担联盟和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委员会的指导下,绕过以商业性业务盈利来维持政策性业务存续的误区,抛开与商业银行同质化作业的旧格局,摒弃垒大户的老套路,以差异化思维逻辑,“咬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实施“蓝海”战略,组合政银担各方资源和力量,探索构建了安徽农业信贷担保模式———“劝耕贷”,打通了金融资源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最后一公里”。
叶斌认为,“劝耕贷”的进一步推广意义重大,将有力地促进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提高农业和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农村家庭经营、集团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
担保机构支农服务机制创新
在我国融资担保行业十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专门服务于某一领域或行业的专业担保机构,比如科技担保公司、文化产业担保公司、农业担保公司等,这些担保机构专注自身所在行业,对行业整体情况的变动嗅觉敏锐,对行业分析深入而广泛,具备掌握第一手行业信息的能力,设计的融资产品更符合行业特点,风控手段也更具有针对性。
比如,“劝耕贷”就是一种支农服务的机制创新。据了解,“劝耕贷”具有申请条件简单、操作方式灵活、综合成本最低、操作流程标准化的特点,自今年4月27日在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面世,截至5月31日,已与8家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担保授信额度达295亿元,业务已在省内16个市县相继开展,共为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8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贷款1.2亿元,其中家庭农场69户,占总体数量37.7%;农民专业合作社57户,占总体数量31.1%;种粮大户45户,占总体数量24.6%;农业企业12户,占总体数量6.6%。
再以“农发通”项目为例,这是苏州农业担保联合市财政局、市农办、市农委和苏州银行推出的一种财政支农方式,目的是引导金融资本加大对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据介绍,经过2014年的产品宣传推广和一系列的营销活动作铺垫,2015年“农发通”产品在政企银担的紧密合作下,业务量突飞猛进,当年新增过会项目179户,过会项目金额5.1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7.1%;新增放款项目140户,放款金额4.0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4.6%;在保余额3.96亿元,比当年初净增2.11亿元。
应该说,这些专业领域担保机构推出的服务以及提供的技术优势,是以“广撒网”业务模式为主导的商业银行所不具备也难以在短时间内得以改善的。因此,一方面,担保业呈现出细分趋势,越来越多的担保机构更注重专业化专营能力的建设;另一方面,加强与服务专业领域担保机构的合作也成为银行有效控制客户所在行业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手段。
服务“三农”担保将更有作为
叶斌说,安徽农担构建的是“资源联手开发、信贷集合加工、风险共同管理、责任比例分担”的农业信贷担保模式,打造的是政银担“抱团”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的工作机制,推广的是“低成本、少环节、成批量、可持续”的支农信贷产品,其业务模式、工作机制、产品设计十分契合国家“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的政策方向。
业内人士预计,今后随着市场细分程度的加深,此类担保机构的数量和作用也将进一步增加和显现。可以看到,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立由政府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化解农业农村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日前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银监会组建的国家农担联盟在京成立,在国家层面组建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实体机构,为省级机构分险增信,构建起完整的专门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担保、再担保组织机构体系,标志着我国在建立健全全国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未来,作为金融服务体系之一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通过发挥信用增级和资金引导的作用,研发具有针对性的担保业务产品,搭建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农村的新型农村融资平台,能够有效保障金融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各方共同利益,缓解“三农”融资难题,是农村金融服务尽快有效发挥功效的重要保障。从这个角度来看,担保机构对“三农”扶持的深化仍将有广阔天地。
来源网址: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6-06-21/doc-ifxtfrrf0744216.shtml
编辑: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