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新国 信息来源: 人民政协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3-06
“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的杨玉成委员表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需求旺盛,但由于金融机构处置抵押物障碍较多,农业贷款过度依赖担保问题依然突出,需要创新农村金融支农方式。
杨玉成建议,应积极推广期货+农业保险质押贷款模式,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减轻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担保负担。他说,农业保险对投保方的农产品产量起到保险作用,农产品期货交易可以锁定农产品未来收获时的价格,产量和价格都锁定了,未来收益也就确定了。这种模式可缓解农业贷款过度依赖担保机构担保的问题,不涉及第三方,不会带来社会负担。
由于金融机构处置抵押物障碍较多,目前农村开展的“两权”抵押贷款开展得并不顺利。杨玉成建议,建立担保与反担保机制,实现责权利统一。农村借款人作为贷款第一责任承担者,应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向信贷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担保机构可依托县、乡、村各级组织在处置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方面的优势,保障担保资金安全。
同时,杨玉成表示,应加强信贷担保机构风险管理,在不增加农业经营主体“利率+费率”总负担的前提下,调整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在总费率中的比率,扩大担保机构收益,对冲担保机构风险。
编辑: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