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06-17
各受理单位:
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于6月17日全面启动(详见《陕西日报》6月18日评奖公告)。为做好评奖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
二、参评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社科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及其他行业社科工作者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参评方式
网上注册申报,提交纸质成果参评。作者根据地域或所在单位,向对应的受理单位申报,受理单位向省评奖委员会办公室报送。
四、受理单位
省社科联各会员单位、各设区市社科联(未成立社科联的设区市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各高等院校、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省社科院等省直有关部门。
五、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7月12日,网上注册、网上申报、受理单位接收纸质成果;7月15日至7月23日(不含节假日),受理单位向省评奖办公室报送纸质成果;8月5日至8月9日,陕西省社科网上公示申报成果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成果形式
(一)公开出版或发表的专著、编著、译著、论文、工具书、志书、研究(调研)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二)与省外作者合作,我省社科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成果;
(三)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四)发表在境外出版物上的成果;
(五)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六)其他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七、参评要求
(一)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二)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仅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限报2项;
(三)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两套,其中一套须作匿名处理。
八、申报方式
受理单位及成果作者在陕西省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http://47.95.194.118/yjyresults/a/login)上注册,经过作者网上成果申报、受理单位审核后提交、报送纸质成果资料等环节完成申报工作。
九、其他事项
请各受理单位广泛动员、严密组织,及时将评奖信息告知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的社科工作者。对个人注册和成果申报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在系统关闭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做好申报成果的登记、接收、整理等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成果、《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表》(含电子版)送到省评奖办公室(不接受邮寄方式报送)。
联 系 人:杜 牧 张 军
联系电话:029-85392336 029-85361338
电子邮箱:pjb9@163.com
省 社 科 联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