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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研究生:
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初审的认定程序。现将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9-87081723
银河yh99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