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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新长城助农、中科锐星乡村振兴、麦垛乡村振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0-26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学生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为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新增新长城助农、中科锐星乡村振兴、麦垛乡村振兴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长城助农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品学兼优的2024年能按期毕业(2021级硕士、2020级博士)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前50%,我院可推荐名额1名,资助金额5000元

(一)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前50%,无不及格现象;

3.我院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非在职2024届应届毕业研究生。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前提下,参评学生在评选学年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提供证明材料):

1.积极参与科技小院、西部计划、研究生助力团等项目;

2.积极参与农林牧副渔相关社会调研或实践活动,取得一定实践成果,为团队做出一定贡献,获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相关表彰;

3.积极参加三农和乡村建设相关领域(含乡村支教)志愿服务活动或公益活动,获得一定服务时长;获得相关奖励表彰者;

4.积极参加“科技下乡”“文化下乡”等科普活动,为服务地带来文化宣讲,技术演示,技术支持,为服务地带来相关知识普及和生产生活指导;获服务地好评或表彰者;

5.积极搭建“爱农助农”平台,为农户提供电商知识和相关技能支持,协助农户销售农产品,助力农民增收,为乡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贡献智慧和力量;

6.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校级相关课题和比赛,专业大赛或其他农林牧副渔相关赛事,获得相关项目表彰奖励的;

7.在学科相关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果,以第一或第二作者身份完成并公开发表与乡村振兴或三农相关领域的理论实践成果;研究成果被相关部门采纳;推动某项农林牧副渔相关政策实施或优化;实施或参与实施某项农林牧副渔相关科技成果转化。

(二)提交材料:

1.《新长城助农奖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纸质版(附件1)(一式两份),纸质版需要填写电子版后打印,签名处需手写

2.按照附件模板提交《我的成长足迹》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2)(一式两份);

3.《新长城项目候选学生信息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3)(一份);

4.《学业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纸质版(一份);

5.《社会类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4)(一份);

6.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公开发表论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一份)。

二、中科锐星乡村振兴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校基本学制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2021、2022级硕士;2020-2022级博士),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前50%,我院可推荐名额2名,资助金额3000元。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异,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前50%;

3.身心健康,积极参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

4.科技创新能力强,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优先;

5.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乡村治理、科技助农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者优先。

(二)提交材料:

1.《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附件4)(一式两份);

2.《学业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纸质版(一份);

3.《社会类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5)(一份);

4.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公开发表论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一份)。

三、麦垛乡村振兴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校基本学制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2021、2022级硕士;2020-2022级博士),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前50%,我院可推荐名额1名,资助金额3000元。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异,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前50%;

3.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

4.科技创新能力强,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优先;

5.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乡村治理、科技助农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者优先。

(二)提交材料:

1.《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附件4)(一式两份);

2.《学业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纸质版(一份);

3.《社会类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5)(一份);

4. 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公开发表论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一份)。

四、评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10月26日—10月28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汇总表和有关证明材料交至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

各班通过民主推荐方式产生奖学金评议小组,明确小组负责人,并由小组负责人统筹奖学金评议事项,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各类奖学金推荐人选【各班每类奖学金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各班推荐人选将所提交纸质版材料于10月28日20:00前交至学院C201自习室的休息室内(研会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注明(奖学金类型+年级+硕/博+专业+姓名),于10月28日20:00前发至邮箱13734056806@163.com。

(二)学院评审(10月29日—11月3日)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将对各班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审核,并确定最终评审结果。各奖学金评审结果于11月3日前在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定。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已经获批的奖学金(不含:学业奖学金)中使用过的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等奖项,不得重复使用;

(二)证明材料中,公开发表或录用的学生研究论文本人须为第一作者、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标注2022年期刊复合影响因子;

(三)以上三项奖学金限报一项,不可重复申报;

(四)各班要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教育引导学生培养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五)学习成绩和证明材料务必保证真实可靠,若有欺骗行为取消以后所有奖助资格。各项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视为放弃奖学金评选资格;

(六)学院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咨询和投诉电话,确保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和投诉电话:029-87081725

相关表格见附件。

银河yh99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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