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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助学 筑梦 铸人”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1-04     浏览次数:

     

各年级: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2015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143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活动时间:2016年1月4日—2016年3月18日

二、参赛对象及内容

参赛对象为所有接受过国家资助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参赛内容为记录展现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资助学生的同学和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及辅导员,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青春奋斗故事。

三、活动形式及要求

本次活动分为主题征文、视频及宣讲活动三种形式:

1.征文

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2.视频

以“让梦想点亮芳华”为主题。拍摄受资助学生在生活、工作或者学习中的瞬间,展现受助学生的青春、奋斗、梦想,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3.宣讲活动

鼓励院系组织主题宣讲活动,邀请热心关注贫困大学生成长的教师、往届受过国家资助的优秀毕业生、在校生等,在院系进行主题宣讲,与大学生一起分享自己或他人的奋斗故事。院系可将活动视频及文字实录发送至学校“助学•筑梦•铸人”活动指定邮箱(作品格式附后)。

4.请参加活动的同学和老师关注活动组委会微信公众号——订阅号青云志(zqbqyz),服务号:青云志(zqb-qyz),参赛人员还需在新浪微博#谁的青春不奋斗#话题下发表至少1条原创微博,并@三位好友@中国青年报@中国银行。

5.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学校和本次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四、工作进程

1.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1月4日—15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活动宣传,各年级组织动员学生积极参与。

2.院系作品征集、评选阶段(2016年1月15日—3月18日)。各年级评选产生本院系获奖作品(奖项由各院系自行设置),具体要求:各年级至少推荐征文不少于20篇,视频不少于2项参加学校评选,于3月18日前将推荐征文、视频、报名表(附后)电子版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邮箱(附后),视频作品需通过优盘提交至学工办梁润雅处。

五、评选及奖励

1.学院初选奖项设置:

征文类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分别奖励稿费600元、400元、2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视频类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分别奖励稿费700元、500元、3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2.学校遴选评审优秀作品时,将对校内作品进行评奖,并对获奖作品并予以表彰奖励,学校奖项设置如下:

征文类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分别奖励稿费800元、500元、300元、1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视频类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视频优秀奖若干名,分别奖励稿费1000元、800元、500元、3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组织奖5名。评审组结合各院系对本次活动宣传动员、作品质量、取得成效等综合评价,确定优秀组织单位,并予以表彰奖励。

3.获奖作品由学校推荐参加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的“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评选活动。全国征文活动奖项设置如下:

(1)征文类:特别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同时提供稿费5000元或根据实际情况获得“彩虹桥”中外学生文化交流项目名额。一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及稿费2000元。二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0元。三等奖10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0元;

(2)视频类: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800元;

(3)所有奖项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获奖作品将在2016年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15级辅导员:梁润雅   liangrunya@qq.com

14级兼职辅导员:宫晓琴   1561623860@qq.com

13级兼职辅导员:韩艳青   838634725@qq.com

12级辅导员:雍双渠   172067199@qq.com

联系电话:029-87081723   梁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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