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个“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到来之际,为提高我校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根据陕西省国家安全厅《2016年度高校国家安全工作要点》关于在高校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的有关精神,现就我校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今年4月15日是第一个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基石,是改革发展的“盾牌”和“护身符”。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和巩固国家安全群众基础的迫切需要。在高校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对增强我校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防渗透、防策反、防窃密、保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我为主,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在师生中广泛开展一次国家安全教育活动。
二、教育内容和参阅资料
此次国家安全教育的内容重点为新颁布的《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和《反间谍法》。相关学习资料保卫处已在保卫处网站(http://bwch.nwsuaf.edu.cn/)予以发布,请各单位自行下载资料。各单位要把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根据教育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以确保教育取得实际效果。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将教育开展情况于5月30日前送保卫处政保军事科(国际交流中心203 联系人:温铁民 谢青 电话:87082927邮箱:2408433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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