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有关师生:
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和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的补考由学校统一安排,补考时间为2017年2月17-19日(开学前3天),每天3场;补考时间为上午8:30-10:30,下午14:30-16:30,晚上19:00-21:00;地点在北校区3号教学楼。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其他课程的补考时间、地点安排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所有课程补考工作须于2月26日前全部结束,以确保后续学生申请重修与课程安排。
三、主考教师应提前办理补考试卷印制手续,在补考时将试卷带到考场,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学生补考成绩录入“本科教务管理系统”;无法录入的,应及时将补考成绩单(见附件2)送教务处学籍与信息科,由学籍与信息科指派专人协助录入。
四、监考教师须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按照监考工作流程,严格审查考生信息与学校给定名单是否一致,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严肃考场纪律,规范做好监考工作。
五、学生参加补考时,须带校园卡或学生证,无证件或证件上字迹、照片不清者,应持有所在院系教学办公室开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联系人:肖小平 联系电话:87092245
教 务 处
2017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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