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本科生转专业文件精神及要求,学院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2017年度接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条件及考核要求,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敏娟 姚晓霞
副组长:刘天军 温晓林
成 员:各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办人员、学生工作办人员
二、计划接收人数
2017年学院计划接收转专业学生246名,所接收学生插入对应专业班级或单独开班。具体接收转专业人数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2016级学生人数 | 计划接收人数 | 备注 |
1 | 会计学 | 90 | 70 | |
2 | 农林经济管理 | 60 | 20 | |
3 | 工商管理 | 60 | 20 | |
4 | 土地资源管理 | 60 | 15 | |
5 | 市场营销 | 24 | 8 | |
6 | 金融学 | 90 | 70 | |
7 | 经济学 | 60 | 20 | |
8 | 保险学 | 60 | 15 | |
9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0 | 8 | |
合 计 | 534 | 246 |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2015、2016级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根据学生兴趣或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年者;
2、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者;
3、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者;
4、达到退学条件者;
5、在校期间已转过一次专业者;
6、教育部有相关文件规定不能转专业及招生时按特殊类型录取入学者(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非西藏生源定向就业、中外合作项目等);自主招生学生转专业限定在与其学科特长相适应的专业范围。
四、学籍管理
学籍按照学校教务处的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五、考核要求与接收程序
1、经学院考核小组审核,对符合我院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笔试考试课程为《高等数学甲I),命题范围按经管学院2016级学生所讲授的内容及进程命题。
2、由于我院2014版培养方案中,大一学年学生修了4门(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会计学原理)学科大类基础课,因此外学院学生所修课程与转入我院专业必修课程相差较大,如若转入,需要在2017年暑假集中补修这4门课程。
3、录取总成绩=笔试考试成绩×0.5+面试考核成绩×0.5
4、分专业进行总成绩排名,根据计划接收人数从高到低接收转专业学生。
六、时间安排
1、5月2日至5日,拟转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两份,学院进行审批。
2、5月9日前,拟转入学生经所在学院审批后,将《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两份(注意审批表中的专业排名采用分数表示,分子为专业排名,分母为专业总人数,如1/60)交经管学院教学办公室。学院内部转专业学生同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材料,并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考核,录取条件与其它学院转入学生相同。
3、5月12日19:30---21:30,学院组织对拟转入学生进行《高等数学甲I》笔试,具体地点请考生5月12日19点10分到北校3号楼一楼大厅查看自己的考场。
4、5月15日下午2:30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地点为金融组在经管学院 C304会议室,会计组在经管学院 C403 会议室,其他组在经管学院C524 会议室
正式录取名单待学校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并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和补修课程手续等。
银河yh99学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