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现将经管学院教职工第十三周理论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5月17日(周三)下午16:30 - 18:30
二、学习内容
习近平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讲话(具体内容见附件,自行下载阅读)
三、学习形式与安排
各教研室教师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综合办公室、教学办、学工办、实验室、编辑部、信息资料室等部门由朱敏老师组织。此次学习须集中开展学习与讨论,指派专人按照《会议记录规范模板》做好学习记录。
要采用领学和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学习讨论要紧密结合现实,把学习与做好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会后积极进行宣传报道。
学习地点由负责人自行组织安排。
四、有关要求
1. 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细致安排,确保理论学习按时有效开展,并安排专人做好学习会议记录与新闻宣传报道;
2.教师要认真学习,作好学习内容与心得体会记录。
经管学院党委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