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生班:
为切实保障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有针对性地实施“精准资助”帮扶措施,学校决定资助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入学路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2017级全日制本科生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1.烈士、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等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子女;
2.孤残学生、低保家庭子女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二、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 (9月1日—9月14日)。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入学后需填写《路费报销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车票原件交经管学院C203办公室王秋诗老师处,经院系审核后,统一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2.审批发放(9月15日—10月1日)。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由计财处统一将路费发放至学生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学生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所在地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优抚对象子女证明、孤残学生证明、低保证明或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开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2.车票报销范围仅限学生本人从家庭所在地到学校之间的学生优惠价火车硬座票(下称火车硬座学生票)和汽车硬座票,期间产生的市内交通费不予报销。
3.因特殊情况无法买到火车硬座学生票,购买高铁、动车等其它类型火车票或火车硬座全价票,须本人出具书面说明,经学校确认后,一律按照火车硬座学生票价的金额予以报销。
4.车票如有遗失或票证不完整,均不予报销。
四、工作要求
请各班级于9月14日前将证明材料、车票原件、《路费报销申请审批表》、《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王秋诗 邮箱:5437645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