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2017年,我校各级团组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向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看齐、对标提升。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有力促进了基层团的建设,活跃了基层团的工作。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锐意进取,再创佳绩,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有效推动共青团工作蓬勃发展,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结合“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校团委决定开展 2017 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及条件
1.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在支部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学风建设中大胆创新,积极参与“活力团支部”创建活,支部各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定期组织青年团员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及校园文体活动等其它团内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3)能按规定开展团组织生活会、团员评议大会,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具有教育意义的主题团日活动(每次参加团日活动的人数 不低于支部人数的90%),按时上缴团费;
(4)支部宣传工作表现突出,在全校范围有一定影响力;
(5)团支部学风建设良好,团支部所有成员均无考试作弊及违纪记录,考试重修率每学期不超过10%;
(6)支部成员能自觉地遵守上级团组织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工作,并创造性地开展本支部的特色工作。
2.十佳团员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佳。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按规定交纳团费;
(2)理论学习佳。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讲座和讨论;
(3)文明修养佳。道德品质好,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明事理、辨是非、谦虚好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
(4)纪律观念佳。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学习纪律,考试无作弊行为,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5)学习成绩佳。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突出。学习成绩名列全班前5名;
(6)工作能力佳。热心为广大青年服务,大胆创新,成绩突出;
(7)文体活动佳。身体健康,积极参加校园文体活动,成绩突出;
(8)创新精神佳。具有较强自学能力和独立钻研精神,有较强 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科技文化、学术科学研究中做出一定成绩;
(9)实践能力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生产劳动和勤工俭学活动,成绩突出;
(10)群众基础佳。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能起到表率作用。
4.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2)在学习和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勤奋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 50%),能够成为广大团员青年的带头人;
(3)生活上勤俭节约,严于律己,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遵章守纪,没有任何违纪记录,在学校开展的“文明礼貌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 宿舍”评比中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
(4)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注重个人品德修养;
(5)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支部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学风建设、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规定交纳团费。
4.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团员所应有的条件,在团支部、院(系)团工委或校团委担任一定的学生工作,并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2)能积极参加团干部培训,主动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与能力;
(3)热爱共青团工作,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
(4)在工作中大胆创新,成绩突出;
二、评选办法
1.红旗团支部由各团支部(包括该院所属的研究生团支部)向 院(系)团工委申请,学院(系)团工委评议、公示后进行推荐,将事迹材料报校团委审批,申报数量为10个。
3.十佳团员
(1)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经个人自述,民主评议推荐 1 名学生,上报院(系)团工委;
(2)经学院(系)团工委审查,评出2名同学,公示后无异议后,将事迹材料上报校团委审批备案。
4.优秀团员
(1)由团员在支部大会上自述,各团支部原则上推荐2人,在支部大会上民主评议产生;
(2)院(系)团工委审查后进行筛选,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校团委,经复核、公示无 异议后,校团委审批备案。
5.优秀团干部
(1)由团员在支部大会上自述,各团支部原则上推荐1人,在支部大会上民主评议产生;
(2)院(系)团工委审查后进行筛选,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校团委,经复核、公示无 异议后,校团委审批备案。
三、时间安排
1. 3月29日-4月8日,申报。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产生推荐至团工委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名单,同时开展其他先进评选工作,上交红旗团支部评选材料。
2. 4月9日-4月10日,资格审查。团工委对各团支部的名单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3. 4月11日-4月13日,公示。团工委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校团委,经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校团委审批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在4月8日前,将红旗团支部申报表,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登记表及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名单上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红旗团支部、十佳团员需附带事迹材料)。
2.研究生团支部在申请优秀团支部及研究生在申请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时,需通过所属院(系)团工委进行申报,具体流程与本科生团支部相同。
3.各团支部必须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提高评选活动的透明度和影响力,如在评选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一经举报将严肃处理。通过评选,在广大团员青 年中形成“学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名单确定后应及时通过 各种宣传载体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附件:
1.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2.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登记表
共青团银河yh99工作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