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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yh99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3-16     浏览次数:

     

为加强学院岗位聘任与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员分类管理指导意见》(校人发〔2014〕94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第四轮岗位设置意见》(校人发〔2018〕140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第四轮岗位聘用实施办法》(校人发〔2018〕141号)、《银河yh99第四轮岗位聘用实施办法》(院发〔2018〕4号)、《银河yh99认定的学术期刊目录》(院发〔2018〕9号)、《银河yh99第四轮岗位职责》(院发〔2018〕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银河yh99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坚持标准、客观公正;

(二)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

(三)发展性评价与奖惩性评价相结合,定性定量相结合;

(四)学校和学院两级考核相结合,以学院考核为主。

二、考核范围

第四轮岗位聘任已聘用的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机构

(一)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落实及聘期考核结果的审定。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杨耀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学院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张岁平    夏显力

成员:王云峰    张军驰    张  寒    汪红梅    刘军弟    孟全省    罗剑朝    陆   迁    赵  凯    王秀娟    刘  超   

           张晓宁    梁洪松    朱  敏    王宇涛    杨继涛

秘书:朱   敏    李秀莹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制定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落实聘期考核工作,审核教职工聘期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认定考核结果。

(三)考核工作审核小组一

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教师提交的考核情况进行复查复核。

组长:夏显力

成员:张  寒    汪红梅    刘军弟

秘书:师学文   杨  维    程文景    包赫囡    尹会鹃    李秀莹

(四)考核工作审核小组二

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管理教辅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等提交的考核情况进行复查复核。

组长:张岁平

成员:王云峰    张军驰  

秘书:朱  敏     张  静    王宇涛    杨继涛

(五)师德师风考核及考核工作申诉小组

主要负责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核、受理教职工聘期考核的投诉与申诉,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调解,做出结论。

组长:张岁平(党委书记)

成员:陆 迁(教授委员会主任)    张 寒(纪检委员)    张军驰(副书记)

秘书:马奕颜(党务秘书)

学院监督电话:029-87081406  

四、考核等次及认定

按照第四轮岗位设置,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聘期考核分为2个等次:合格、不合格。

(一)教师岗位考核标准

1.合格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聘期内师德师风表现良好,能够履行本岗位职责,全面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

2.不合格

(1)未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规定的主要任务;

(2)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或根据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结论,有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

b.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在外兼职,严重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擅自离岗(含无故出国逾期不归)连续10天以上或全年累计20天以上;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并负有直接责任的;

c.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干扰考核的;

d.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e.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聘期考核的;

f.其他经所在单位认定为不合格的。

(二)非教师岗位考核标准

非教师岗位包括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员分类管理指导意见》《关于校院两级人事管理改革实施办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办法》《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失误、延误、错误”问责办法》、《银河yh99第四轮岗位聘用实施办法》、《银河yh99第四轮岗位职责》等文件进行聘期考核。

1.合格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本岗位职责,全面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

2.不合格聘期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

(1)未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规定的主要任务;

(2)服务意识差,师生反响强烈,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3)有教师岗位考核不合格(2)条中任何一种情形的。

五、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 3月18日前,学院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人事处备案。

2. 3月28日前,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完成各级各类人员聘期考核材料的审核工作,评议、认定初步考核结果。聘任在教师二级岗位的人员考核工作,由学院初审,并提出初步考核结果。

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由职工本人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聘期考核”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填写聘期考核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学院系统管理员审核,线上生成聘期考核表,打印后提交学院。学院进行初步认定后将教职工《聘期考核表》及《初步考核结果汇总表》(系统生成)报送人事处。

3. 4月4日前,学校考核工作审核小组对初步考核结果逐一复核后返回学院。学院根据程序确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及考核内容中所涉及的教学课时量、科研项目经费、论文、奖励等在学院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个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考核工作申诉小组提交书面材料,学院考核工作申诉小组予以复核并在5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反馈个人。个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考核工作申诉小组申诉。

4. 4月9日前,各单位报送考核结果。

5. 4月15日前,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考核结果。

六、相关要求

1.聘期考核是岗位聘任的重要环节,考核结果是续聘或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也是新一轮岗位聘任的基础。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履行考核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考核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确保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经学校批准,聘期内有访学、进修、培训、产假、转岗或援派挂职、驻外的职工,需承担在岗期间的相应工作量,按照折算后的工作量进行考核。

3.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内获得国家科技奖的所有成员,岗位聘期内的科研工作任务可视为完成。

4.进入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及在协议期内的人才、预聘期内的教师,不参加本轮考核。

5.2018年后新进职工中,未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书》的人员,此次考核按照要求填报《2018-2021聘期考核表》,所在单位参照同级同类人员进行考核。

6.参加考核人员须严格遵守考核的相关规定,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聘期考核工作中有违反工作纪律或相关规定的,学校有权责令纠正、撤销相应的考核结果,或重新进行考核,并取消所在单位2022年评优评先资格。

七、联系电话

学院联系电话:87081209

人事处联系电话:87082755

附件1: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表(教师岗)

附件2 :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表(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工勤岗)

附件3: 教职工各岗位目标任务

附件4: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初步考核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