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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暨“优良学风示范班”“学风建设成效班”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9-25     浏览次数:

     

各班主任、各辅导员、各学生班:

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了一批优良学风建设先进典型。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生班级班风、学风建设,现对2017-2018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工作进行验收,并开展“优良学风示范班”“学风建设成效班”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评选内容

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以“树优良学风,创优秀班级”为主旨,体现“重参与、重过程、重效果”的主导思想,以宣传促建设、以建设促学习,在全校本科生中营造“比学赶帮,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浓厚学习氛围。

“优良学风示范班”表彰班风正、学风浓、成绩佳的本科生班级;“学风建设成效班”表彰评选年度内学风建设工作开展扎实、举措得当、相关指标有显著提升的本科生班级。同一班级只能申报一项。

二、验收、评选范围

本次验收、评选范围为我校2015级、2016级、2017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班。

三、工作进程

1. 9月25日-10月8日,班级自评。各学院(系)组织学生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对照目标计划书内容逐项检查验收,并认真填写验收意见;各班主任要指导学生班按照优良学风班示范班评估标准(附件1),收集整理材料(文字、图片等),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并形成班级自评总结材料(含自评总述、各项指标得分情况、班级成员学生成绩汇总、各类获奖证书、外语四六级证书、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的记录等内容)。

2. 10月9日-10月10日,院系评估。各学院(系)可通过多媒体汇报会、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有关验收工作和评选工作;并按照优良学风示范班评估标准(附件1),计算每班具体得分,填写班级评估得分汇总表(附件3),结合各学生班的自评材料、学风建设情况,评选出学院(系)级“优良学风示范班”和“学风建设成效班”,并择优推荐参加校级评选(推荐名额见附件4)。

3.10月11日,学校评选。学校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对各学院(系)推荐的班级进行集中验收评比,从中评选出校级“优良学风示范班”和“学风建设成效班”,并进行广泛宣传。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院(系)要结合“学风建设主题月”各项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扎实开展“优良学风示范班”的验收和有关评选工作,积极在学生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2. 对于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中成绩不达标的班级,学院(系)要认真研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班主任要帮助学生班查找原因,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鼓励学生树立信心、迎头赶上。

3. 对未开展学院(系)级“优良学风示范班”评选的学院(系),取消其各学生班校级“优良学风示范班”参评资格。

4. 各学院(系)要通过线上线下积极宣传“优良学风示范班”和“学风建设成效班”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示范作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貌。校级“优良学风示范班”的宣传海报按照1.2m×2.4m尺寸竖版自行设计,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由学生处统一制作并在北校区集中展示。

5. 请班级于10月8日下午17:30前,班级自评总结材料(含自评总述、各项指标得分情况、班级成员学生成绩汇总、各类获奖证书、外语四六级证书、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的记录等内容)、目标建设计划书原件、班级评估得分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交到各年级辅导员处;同时将班级评估得分汇总表(附件3)发送到各年级辅导员邮箱。

2015级  李  超 386349572@qq.com

2016级  贺子婕 2682091943@qq.com

2017级  孙  权 946943419@qq.com

 

联系人:李  超    联系电话:8708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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