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2019﹞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首次申请
1.申请对象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2019届毕业生)。
2.贷款申请及办理时间学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并携带打印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在2019年7月1日至8月30日之间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续贷申请通知
1.申请对象
往年申请并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下一学年有续贷需求的学生。
2.申请时间及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于6月24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更新个人信息并填写续贷声明(内容包括个人学习生活情况、参加爱心实践活动以及贷款意愿等信息,字数要求200字以上,续贷声明填写须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否则将取消其贷款资格),并提交续贷申请。在2019年7月1日至8月30日之间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三)回执办理
各年级须在9月12日前收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含2019级新生)的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单),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须在回执单右上角注明班级、学号及联系方式。
二、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提前联系相关金融机构,按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工作要求
请各年级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及时通知并认真指导学生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下学年生源地贷款工作有序开展。
银河yh99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