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有关通知要求,现将做好2017年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的采集
需填写《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汇总表》,此表由党务秘书或相关工作人员统一填写。
二、党员基本信息的采集
党员需填写《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1,打印后手写)。此表由党员本人填写,也可由党员委托支部委员填写。信息采集完成后,支部需汇总填写《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院党委邮箱jgxydw123@163.com)。此项工作6月20日上午12:00前须完成。
三、注意事项
1.支部全体党员(正式+预备)均需填写《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2.《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填写信息可与2016年已填写的《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必须为经审核无误的)有关信息相对照;
3.正式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流动党员、出国(境)党员、失联党员等,其基本信息各支部要尽最大努力做到应填尽填(特别是高年级博士支部);
4.2017年毕业生党员信息采集工作需一并进行,但党支部可不进行汇总,其《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填好后,需经党员、支部书记、信息采集员(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院党委签字盖章后,由各支部密封后交由本人带走,同时要求其须于2017年8月初前交至新转入党组织;
5.除毕业生党员外,填写好的《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以支部为单位交院党委;
6.《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中的“所在党支部”需填写党组织全称,例如“中共银河yh99委员会14级硕士第二党支部”。其中“民族”、“学历”、“人员类别”、“工作岗位”(学生也需填)等信息均在表内选择相应代码填写,学历填写已取得的学历,例如本科生选“6普通高中”,硕士生选“21大学”。
开展党员信息采集工作是中央推进全国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建设,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的一项具体工作,请各支部予以重视,务必按期完成采集工作。
联系电话:87081140
经管学院党委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