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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发展党员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3-27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组发[2012]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委研究,现将2019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安排如下:

一、发展对象的确定条件

1、基本条件:经党委批复过的入党积极分子,已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结业。

2、具体条件:(1)二、三年级本科生上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测评位于班级前 60% ,学期内必修(含限选)课程无挂科;(2)研究生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现象(注:一年级研究生须在本科阶段已是积极分子,且有《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课结业证书等档案材料);(3)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受到有关单位、部门好评。

注:院团工委、学生分会主要学生干部由院团工委提出推荐建议,校团委及下设学生组织、研究生会、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可由校团委提出推荐建议,征得被推荐人所在团支部、所属党支部同意后进行推荐,由党支部按照程序考察发展。不受党支部发展名额限制,由学院党委根据学校下达总指标和发展对象的情况综合讨论确定。

二、发展对象指标分配(所有数字为党支部发展指标上限,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原则)

1、本科生党支部(共80名)

会计支部16名    金融支部16名   农经支部8名   工商支部8名   土管支部8名

经济支部8名     国贸支部4名    营销支部4名     保险支部8名

2、研究生党支部(共17名)

高年级博士支部2名       低年级博士支部1名      管理学硕支部3名      金融专硕支部3名

应用经济学硕支部3名    农业经济管理学硕支部3名    西部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支部2名

3、教工党支部(共1名)

教工三支部1名

4、院团工委、校团委可向院党委推荐拟发展对象2-3名。

三、时间要求

1、党支部依据《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的要求,结合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情况,审核、研究、推荐发展对象,在4月1日17:00前将《党员发展对象信息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报院党委邮箱jgxydw123@163.com及时开展发展对象函调工作

2、发展对象参加集中培训并结业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事宜,并在5月12日前将新发展党员的档案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2)报院党委

3、各党支部须在6月8日完成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并在6月12日前交回转正预备党员档案材料

 

中共银河yh99委员会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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