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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0-0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全面启动。为做好评奖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含青年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
    二、评奖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社科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及其他行业社科工作者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申报条件
   (一)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二)与省外作者合作,我省社科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
   (三)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者文集的单篇论文;
   (四)在境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具有DOI号的论文;
   (五)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六)其他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七)申报青年奖,仅限于1971年1月1日之后(含)出生的作者,如有合作者亦符合该条件。
    四、申报要求: 
   (一)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二)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仅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限报2项。
   (三)申报青年奖的作者(含合作者)需提供盖有受理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三套,其中一套作匿名处理。
   (五)材料下载:可在陕西社会科学网下载相关压缩文件(http://skl.cnwest.com)。
   (六)请相关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报奖材料报送至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D504),同时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chengguochu@nwsuaf.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陕西省社科联
    联系人:杜  牧  惠克明
    联系电话:029-85392336,029-85432566
    邮箱:pjb9@163.com
   (二)学校科研院
    联系人:张华海 王晓君 李文华 张爱国
    联系电话:87082851
    邮箱:chengguochu@nwsuaf.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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