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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发展党员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3-11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委研究,现将2021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安排如下:

一、发展对象的确定条件

1、基本条件:经党委批复过的入党积极分子(已满一年),已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结业。

2、具体条件:(1)二、三年级本科生上学期学习成绩位于班级前 60% ,学期内必修(含限选)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四年级已保研本院;(2)研究生学习成绩位于专业前70%,科研成果突出,无不及格现象(注:一年级研究生须在本科阶段已是积极分子,且有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课结业证书、思想汇报等档案材料);(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如积极捐款、捐物;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以及受到有关单位、部门好评的,可优先推荐。

注:院团委、学生分会主要学生干部,原则上需满足学习成绩等要求,由院团委提出推荐建议,校团委及下设学生组织、研究生会、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可由校团委提出推荐建议,征得被推荐人所在团支部、所属党支部同意后进行推荐,由党支部按照程序考察发展。不受党支部发展名额限制,由学院党委根据学校下达总指标和发展对象的情况综合讨论确定。

二、发展对象指标分配(所有数字为党支部发展指标上限,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原则)

1、本科生党支部(共126名)

会计支部21名  金融支部21名  农经支部17名  工商支部12名

土管支部12名 经济支部17名 保险支部12名 营销国贸支部14名  

2、研究生党支部(共14名)

高年级博士支部1名 西部农村研究发展中心支部1名

管理学硕支部2名   金融专硕支部3名

应用经济学硕支部3名  农业经济管理学硕支部4名    

4、院团委、校团委可向院党委推荐拟发展对象2-3名。

三、时间要求

1、党支部依据《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的要求,结合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情况,审核、研究、推荐发展对象3月19日前填写《党员发展对象信息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院党委邮箱jgxydw123@163.com,同时将函调前的档案材料(附件2材料清单1-10项)交至C314王赟老师处。

2、院党委批复发展对象后,各支部及时开展发展对象函调工作;学院拟于4月中旬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各支部对结业的发展对象进行统一考核,研究确定拟接收预备党员人选于4月下旬报院党委预审(附件2材料清单1-12项);预审后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事宜,并在5月中上旬左右将新发展党员的档案材料(附件2材料清单1-18项)报院党委。

中共银河yh99委员会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