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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yh992022-2023学年来华留学生年度评审工作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4-22     浏览次数:

     

各留学生及导师: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2-2023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外国留学生的年度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我院全体学历来华留学生(参评名单见附件1)。2022年9月之后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境外休学学生、申请延期的学生参加本次年度评审;本学期即将毕业或达到最长年限的留学生不参加本次年度评审。

二、评审内容及量化标准

评审内容包括外国留学生的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学习/科研态度、活动表现四个方面内容,其中学习成绩包括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的各科考试、考核成绩和第二学期的学习基本情况。

1.年度评审工作根据来华留学生阶段性主要学习和科研任务,分别按照专业课程学习、科研工作二类学习阶段开展。

2.年度评审实行定量打分和定性评价,总分100分,单项评分为百分制评分结果的相应比例,具体构成见表1所示。

表1  年度评审内容及分值构成

阶段

分值构成

评定部门

课程学习

道德品行(15分+15分)

专业学院/国际学院

学习成绩/学习态度(30分)

专业学院

科研成果/科研态度(20分)

专业学院

活动表现(20分)

国际学院

科研工作

道德品行(15分+15分)

专业学院/国际学院

学习成绩/学习态度(30分)

专业学院

科研成果/科研态度(20分)

专业学院

活动表现(20分)

国际学院


       3.专业学院与国际学院共同完成学生道德品行定量打分和定性评价。

4.专业学院负责参评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态度、科研成果/科研态度两方面定量和定性评价。

5.休学学生年度评审,按照学生休学前一年成绩及相关表现进行评定。

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年度评审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实施细则》(附件2 )执行,亚太森立组织奖学金项目、校长奖学金项目和自费学历生项目参照我校实施细则执行(附件2 )。

三、评审专家组

学院成立来华留学生年度评审专家组,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年度评审工作,督促导师按照培养计划检查各培养环节并提出评审意见。

组长:刘军弟

成员:研究生导师代表5-7人

四、评审程序

1.提交评审材料

留学生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如实填写个人年度评审表,并提交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学生自评)表、成绩单(由学院准备)、发表论文、荣誉证书等辅助材料。

2.学院专家组考核时间及地点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2023学年留学生年度评审学院考核将采取专家组评审形式,参评留学生不进行PPT汇报。

时间:2022年4月 28 日 上午10:00

地点:经管学院 C315 会议室

3.学院年度评审内容及量化标准

学院评分(满分65分)=道德品行评分(满分15分)+学习成绩/学习态度评分(满分30分)+科研成果/科研态度评分(满分20分)

道德品行评分(满分15分)由各留学生导师进行评审。

学习成绩/学习态度评分(满分30分)=(整体加权平均分*0.3)*0.6+专家组打分成绩(满分30分)*0.4

科研成果/科研态度评分(满分20分)=导师评分(满分20分)*0.4+专家组成绩(满分20分)*0.6  

4.评审结果认定

根据来华留学生年度评审的综合得分,年度评审结果等级划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具体评审结果等级划分如下:

年度评审综合得分

等级

评审结果

90-100

通过

80-89

通过

70-79

通过

60-69

及格

通过

<60

不及格

未通过

五、奖学金终止和恢复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止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一年。

(1)因2021-2022学年考核成绩不及格留级或者降级的;

(2)所修课程连续两年未达到规定学分的;

(3)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资格。

(1)受到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处分的;

(2)在校学习期间累计两次未通过年度评审的;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评审的。

被取消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者,从公布之日起停发其奖学金,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资格不得再恢复。

3.年度评审未通过者,其享受奖学金资格自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结果的批复之日起中止,中止期为一年。中止奖学金者,如继续以自费方式留校学习,须于接到评审结果通知之日起7天内向国际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国际学院会同有关学院(系、所)、管理部门审批。审批通过者,缴纳相关费用之后方可继续在我校学习。

4.中止奖学金后留校学习者,可于中止期满后申请恢复奖学金。申请者须向国际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国际学院会同有关学院(系、所)、管理部门审批。审核同意后,参加年度评审并获得优或良的评审等级,国际学院负责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六、工作要求

1.年度评审工作纳入外国留学生的培养过程,学院按照培养方案逐个检查培养环节,严格过程管理,确保外国留学生按照培养方案系统全面参与培养过程,切实提高留学生的培养质量。

2.留学生导师严格按照培养计划检查相应的培养环节和过程,查疏补漏。对于发现的培养环节和程序操作上的问题,及时予以弥补,确保留学生及时完成相应培养计划和环节。

3.年度评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审阅评审材料,广泛听取导师和有关管理人员的意见,公开、公正、公平做好评审工作。

                                                           银河yh99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