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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7-22     浏览次数: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委《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63号)精神,现将2020年我区“三支一扶”招募公告予以公示。

一、招募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个人志愿与组织派遣相结合。

二、招募人数、服务期限

2020年共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3000名,其中:支教434名,支农870名,水利服务82名,支医261名,扶贫1353名。服务期限为2年。

三、招募对象、条件

(一)2020年大专及以上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籍应届毕业生、宁夏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类等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和区内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可比照大专学历报考。

(二)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身体健康。

(三)支教毕业生必须持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支医毕业生必须是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对中小学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支教毕业生,服务期1年内必须取得与服务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期未取得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解除服务协议,退出服务。

四、招募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

1、用户注册。用户注册是报考者进行报名时必备的环节,只有注册成功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时请准确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报名时按系统要求上传本人2020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1寸半身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编辑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保证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照片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2、提交报名申请。本次招募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免收报名费。报考者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进入“宁夏2020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报名”,按要求填写、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进行确认。每位报考者只限报1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8:30时-7月24日18:00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并下载《报名登记表》。报考者在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最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者应在当天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核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网上审核通过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应在报名截止前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此表为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的资料)。网上资格审核,由报考服务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负责。

4、结果确认。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者即取得参加考试资格。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相关材料提交审核时间为8月3日-8月7日18:00时。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地审核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见附件3),逾期不予加分。

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或本人的残疾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低保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或本人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银行账户流水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扶贫手册》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零就业家庭须提供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5、打印准考证。报名结果被确认的报考者,请于8月12日-8月15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试卷命题、阅卷和考场编排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地点为准

4、成绩公布:2020年8月25日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予以公布。

(三)审查确认

1、资格复审。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根据下达各县市(区)项目分配名额(见附件1),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8月26日-8月30日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

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

(2)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须在报名截止前即时打印);

(3)支教毕业生已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者可先通过资格审核。

(4)高级工、预备技师须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报考服务地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组织体检,并于9月2日前完成。体检合格后,填写《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承诺书》(一式两份)。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报考服务地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宁东管委会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3、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审核确定后,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

4、公示。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拟招募人员后,即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向社会公示。

(四)培训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按照《自治区“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及疫情防控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具体培训办法及时间由各地另行通知)。

(五)派遣上岗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会同业务部门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签订“三支一扶”服务协议,9月7日前正式到岗服务。若有不到岗服务造成缺额需补录的,应在9月15日前完成补录工作。

五、有关问题及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及一次性安家费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大学生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发放,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包括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3000元。

(二)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工作考核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凭证。服务期满自主择业。

(三)毕业生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见附件4)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具体防疫要求见附件7)。不服从考试组织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招募资格。

2、“三支一扶”计划不能重复参加。报考者应慎重选择,慎重报考,尤其对跨市、县(区)报考的毕业生要充分考虑工作生活条件和计划招募人数。

3、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完整、真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如提供虚假信息及加分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募资格。报考者填报的联络方式需准确、有效,便于联络。如因联络方式无效,贻误资格复审等情况,由报考者自己负责。

4、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5、招募的毕业生服务期间如有重复参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实习见习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退回冒领的生活补助、社会保险及一次性安家费等,不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招募的毕业生服务期间因身体原因或实现稳定就业须中止服务的,本人须提前15天以上以书面形式申请退出服务,经服务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岗,离岗人员不得再领取生活补助等费用,不享受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7、“三支一扶”招募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是本公告发布的官方网站,请报考者注意识别,因访问其他网站(微博、微信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

 原文链接:http://www.nxpta.com/zxgg/202007/t20200710_4824423.html